《黑心开发商到期不交房,业主愤而堵路!》一贴,予以删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应涉单位的通知要求,在提供了通知人有效信息,删帖链接,单位公章,侵权内容及理由后,予以删除。如发帖人存在异议,认为发帖内容真实,并愿意承担发帖责任,可以在贴内提供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后,实名再次发帖。
实名举报 被杀了 你们能负责吗在中国维权都是奢侈品了
发帖的一方往往是弱势的一方 面对被曝光者强势的一方肯定不敢实名发帖 要是发帖者是李嘉诚就不会在这发帖了 有的是方法办法
把这不要脸的帖 起来
尚都中心地块不是越星拍得的吗?怎么会和越星没关系?无耻?
牛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