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挪用扶贫资金应实行“零容忍”


日前,南昌要求各相关部门对2012年至2013年扶贫移民资金和社会救助资金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城乡医疗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整村推进扶贫、扶贫移民搬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产业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线索清楚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五保户和低保人群,都是政府救济的对象。作为民生救济款,是这些困难人群基本生活的保障。民生款对于救助对象的意义,不言而喻。对那些动辄截留惠民政策的行为,必须严惩!

过分,这怎么能容忍呢

在法律上这个叫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