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人员与公务员相比,经济和政治待遇为什么差距这么大?

我国家现在大力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是目前体制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都是国家工职人员,很多单为事业人员和公务员干的活本质上都一样,都是为人民服务或者进行社会事业管理,甚至事业单位人员做的事情不比同个办公室上班的公务员干的少,甚至还可能更辛苦,但是为什么事业人员和公务员在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上差距这么大(比如事业单位人员不仅比公务员工资低,而且实行公车改革后,公务员有车补,事业单位人员却没有车䃼,一般公务员十年后可以享受副科工资待遇,而一般事业人员也没有这个待遇。试问这与大力倡导的平等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符合吗?古语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连政府部门内部和公务员做的事情都差不多干的活也一样的事业编制人员也是公务员的同仁同事,都无法受到公正平等的对待,叫社会怎么去相信政府的公信力?让事业单位人员的怎么感受到国家的公平公正、怎么会没有怨言?
2015年12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方案中明确:1、机构范围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下同)全部参加改革。2、“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规定执行。”目前我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还没启动。待省政府下发方案后我市即全面推开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于 2017-3-14 09:01回复)
您好: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参与!您的诉求解答如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的工资制度是由单位性质决定的,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福建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闽政〔2006〕40号印发)规定,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其他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相关政策由国家统一制定。目前并无新的相关文件出台。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3-15 17:5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