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诉求件里给的回复我不满意,可以拆我的招牌,但是怎么能没有任何的事先通知,执法也不能这样的。
林先生:
现将您反映的“体育中心盲人按摩广告牌被拆除,未收到通知”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2016年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重要的一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中心城区市容市貌进行统一整治。我局南城大队于近期对双泉路雨篷、侧招等进行拆除整治,在整治前期,隔后居委会工作人员与我局南城大队执法队员对该沿街店面发放创城倡议书并进行通知。该广告牌灯箱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在二楼且陈旧,对路面行人造成危险。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0月13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6-10-12 15:5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