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丢失了原来是需要先登报处理,然后在网上填写补领照申请的,但是近日,国务院发布国发[2018]28号文件,取消了11项行政事项的办理。其中就包括营业执照丢失不用登报处理。
1、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取消该事项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
2、设立分公司备案
取消设立分公司备案。在未取消之前,在外地设立分公司,还得在总公司所在地办理一次工商备案。由于现在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一处办理完成,其他部门也可以收到此信息,大家可以少跑一次,填少一堆表格资料了。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 (共计11项)如下: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
(共计1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