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如下:2011年前后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华平村的892.023亩土地被征用,2880万的征地补偿费全部由华平村委委托沥海镇人民政府出借给了绍兴滨海新城约定年息7.15%,但村民对此很不理解作为政府部门全财政拨款不差钱为什么要和我们华平村借钱?而且征地补偿费法律规定专款专用用于交纳征地农民参加保险不得挪作他用。后来沥海镇人民政府辩称是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但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又明确规定村民代表会议要在村民会议授权的情况下才能作出决定并且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我们没有开过村民会议何来需要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怀疑所谓村民代表会议根本就是个幌子,于是书面申请要求沥海镇华平村委依法村务公开但是华平村村委拒绝公布,就华平村村委不肯公布2880万土地款的会议表决情况向沥海镇人民政府反映但也没有结果。2017年3月22日村民向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2017年4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2017年5月2日上虞区人民法院作出公开判决:一、确认沥海镇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监督法定职责行为违法;二、责令沥海镇人民政府在判决生效之后二十日内对姚正峰举报信反映的内容履行监督职责。诉讼费50元由沥海镇人民政府承担。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 《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
第二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发放征地补偿费应当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
留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应当纳入公积金管理,用于村民社会保障、公益性事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的通知
五、强化征地补偿费用管理,规范分配使用
土地补偿费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乡镇等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变相截留。土地补偿费的数额、分配和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要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土地补偿费要纳入公积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用于被征地农民参保、发展生产、公益性建设,不得平分到户,也不得列为集体经济债务清欠资金。
佩服这些于政府打官司的人
顶 老百姓需要这样为民着想的人
从判决上看,只是程序上的事情,实际问题仍旧没有解决
顶起来,支持
人民要的就是公平透明
行政官司败诉,被告应处罚
这种判决是空的,要执行了以后才是觉得是真实的。
滨海新城沥海镇人民政府挪用钱财人员直接 枪决直接 枪决 直接 枪决直接 枪决 直接 枪决直接 枪决 直接 枪决 直接 枪决
分管领导年终奖不扣的话还是白搭
只是程序上的胜利,并没有实质性胜利~~~借款事件本身并没有一个结论~判决只是督促镇政府要去监督而已~~
民不告 官不究 希望严厉地查处挪用钱财人员
借给滨海新城,谁做的信用背书?
就算打赢了官司有用吗?
首先向原告致敬,敢于向违法乱纪做斗争。
还有必须追究被告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法律要公正更要严肃。
支持老乡
没用的,而且原告如没坚实的后盾,肯定要被秋后算帐。
顶一个。一个为老百姓能拼到这样的人真的是一个好人。希望能有媒体朋友能伸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