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问公积金中心,中心回复如上。
问题内容如下:“想咨询一下:有一个99年1月以后参加工作后的人员可以有400元/月的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文件,那对98年12月以前参加工作的人有什么其他相应的补助吗?本人在98年12月参加工作,原单位自负盈亏,根本不可能享受这些福利,然后在2010年考进公务员。不知道像这种情况,是享受以前的什么政策?还是可以补办400/元的政策?或是具体要找哪个部门?请帮助解释一下,谢谢。”
请市建设局房改办予以解答,谢谢!
另外,丽水网请不要删贴,因为咨询的内容还没有得到回复,原来的回复只是明确了咨询的目标单位
丽水市建设局回复
2015-07-31 14:38
网友,你好。根据房改办反馈,如果参加工作时间人事部门认定是1998年12月前参加工作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如果参加工作时间人事部门认定是2010年的,可以享受8%住房公积金补贴。
您也可以拨打电话0578-2106282进行相关方面的咨询。
原来问公积金中心,中心回复如上。
问题内容如下:“想咨询一下:有一个99年1月以后参加工作后的人员可以有400元/月的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文件,那对98年12月以前参加工作的人有什么其他相应的补助吗?本人在98年12月参加工作,原单位自负盈亏,根本不可能享受这些福利,然后在2010年考进公务员。不知道像这种情况,是享受以前的什么政策?还是可以补办400/元的政策?或是具体要找哪个部门?请帮助解释一下,谢谢。”
请市建设局房改办予以解答,谢谢!
另外,丽水网请不要删贴,因为咨询的内容还没有得到回复,原来的回复只是明确了咨询的目标单位
2000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可以按照工资8%的比例享受住房补贴,直接打入住房公积金账户。由用人单位支付,无需个人承担。
建设局的答复太不专业了,2000年和2010年这样的年份都能写错,8%是什么也不说明清楚,真会敷衍人。
:fu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