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从商业城二期坐3路公交车到凤凰山,都被司机要求投5元,刚开始还以为司机乱收费,看了票价表才知道原来是物价局、公交集团在损害乘客乘车的消费权益,有强制性要求买5元全程的票价,明明没有坐全程,却偏偏要求买全程票,要知道商业城到凤凰山才十几公里呀,还有物价局请不要天天拿政府制定城乡公交票价相关文件来答复,请正面严肃的回答,不合理就是不合理,逃避有什么用????
你台转来编号PT15042600010群众反映“3路公交票价问题”的诉求件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229号的有关精神,对公交票价的中心城区范围界定为:东至荔园北路8710部队门口(交战路)、南至木兰溪北、西至莆田西高速路口、北至市政府继续由市公交公司经营城市公交。对目前运营的1路、2路、5路、7路、8路、11路、12路、21路、28路等16条主要在中心城区运营的公交线路票价基本实行一票制1元/人次,夏季(6月1日至9月30日)空调开放期间2元/人次。
二、根据市政府(莆政办[2012]245号、莆政办[2013]26号)文件规定及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229号的有关精神:城乡公交票价实行政府定价,按照基于成本定价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群众得实惠、企业可持续、财政可负担”的城乡公共交通价格,对跨县(区)公交客运线路实行分段收费,起步价为二元(含在中心城区乘坐跨县区公交车)。目前我市核定的28条城乡公交客运线路票价分别由市公交公司和莆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闽运公交公司2家公司共同经营。其中市公交公司运营的有3路、9路、10路、20路、等18条线路;莆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有251路、252路、351路、361路等10条线路。
三、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50号的有关精神,目前市公交公司经营的中心城区公交(城市公交)线路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除此之外,市公交公司和莆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城乡公交线路均无财政补贴,我局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229号的有关精神,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按相应农村道路客运线路票价的15%下浮执行的定价原则(莆市价[2013]247号文件),会同交通主管部门报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并公布了3路、9路、20路、251路、362路、371路等28条城乡公交客运全程票价(莆市价[2014]107号文件),于2014年5月15日起正式执行,相关线路具体票价可以登录市政府网、市物价信息网、莆田廉政网查询。
3路车从涵江国欢镇、新区农行、涵江区政府、商业城二期之间站点至凤凰山票价为5元/人,符合政策规定。
市物价局
2015年5月15日
(莆田市物价局于 2015-5-15 16:4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