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考虑提高边远地区教师津贴标准


4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在上报省人大执法检查组的“南昌市贯彻执行《教师法》情况汇报”(以下简称“情况汇报”)中透露,在经济许可的范围内,该市下一步将增加教育经费投入。
  记者从“情况汇报”中了解到,近年来,南昌市一直在努力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同时为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南昌市去年参照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再次提高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南昌市教育投入近几年虽增幅较大,但与全市教育快速发展的需求相比,资金短缺矛盾仍较突出。同时,南昌市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教师人员编制紧张。另外,受区域性经济发展不均衡影响,教师待遇区域间差异较大,县镇低于城区,农村低于县镇。
  鉴于上述情况,南昌市提出一些针对性建议。编制方面,建议将中小学教职工的事业编制总额审批权限下放南昌市,由南昌市核批,及时核定全市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编制。同时呼吁教育部门要有编制系统内调整的自主权;呼吁我省尽快出台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人员的职务岗位等级晋升办法,以保障学校管理、教辅、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福利待遇。
  教师待遇方面,南昌市建议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比重(现行方案为30%,其他事业单位为40%),同时将工作量与考勤放入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或将绩效工资总量一次性核定到学校,具体发放由学校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进行安排),让干实事、干好事的教师得到实际利益。
  南昌市提出,在经济许可的范围内,将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尤其是对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加大特殊津贴经费的投入,提高津贴标准,扩大发放范围,逐步实现“同城同酬、共工同酬”(南昌市范围内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区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接近或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