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行政执法部门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的房子分别坐落在福安城北街道上东垅57.62.63.67号等。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今因福安市城北街道前进社区开发.茶山.商品房,把我们原来3.5米宽可以过5吨以上的汽车的众路堵了。现在同一地点规划图中保留一条4米宽的道路,开发区非法出让私人建房,在4米道路上用水泥浇灌成地基,面积长10.7米宽6.3米。将我们上东垅中间一条阶梯道路堵死了。我们群众在今年10月4日及10月10日向福安国土资源局及福安城市执法局等部门反映。以上两个执法部门也到现场拍照。国土资源局也开了阻建(通知单)至今任何 。2014年10月15日福安市长接待日我们群众也向林小楠市长反映过。2014年10月31日在节假日时间抢建,福安城建部门也到现场,没有任何 。我们曾经向国家效能办投诉过,到福安城北街道处理一直不提(两违建筑 ),难道城建执法人员戴了墨镜看不到(67.41平方米)的非法建筑吗。。。。。习总在,(四中全会)提到(依法治国)观点。那福安执法部门怎么依法治国呢?期盼宁德市领导人解决,感激不尽!谢谢!
经城北街道办事处、市建设局与我局派员进行实地查看和调查落实,该诉求情况不属实,群众所称的道路原是小土丘(并无道路,也未规划为道路),千金社区考虑到周边房屋及安置地小区建设安全问题,将小土丘挖平。该地块产权属前进社区所有,属安置地块红线范围外,现社区为防止施工以外人员进入安置地小区发生安全事故,将社区自由地块修筑围墙,社区未将该地卖给私人建房,并无违建行为,也未侵占他们产权。而原有的出行道路仍保持原样并未被堵,故诉求人反映的情况毫无根据。(城监大队于 2014-11-6 10:0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