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丢了,如何办理

您好:
本厂搬迁了,需要变更所有证件,但是环评报告丢了。我想咨询,不知道环保局有没有留底呢,该如何办理。等待您抽空帮我解决一下 ,谢谢
网民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意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具有法律效力的的审批文件,你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对于环评文件丢失的情况,你单位可以书面申请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的环保部门查询有关材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你单位如需搬迁,应按照上述规定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三、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问题,你可以咨询当地环保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83280616
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 83280856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86297622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2835872、 22835877
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88620820
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87783710
2013-08-10 10: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