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规划局“霸王式”的公示让老百姓很受伤!


青砖湖附近居民向黄冈市规划局反映青砖湖110kv变电站批前公示的意见,市规划局不按程序给居民代表答复,违反程序“强力推进“建设许可”批后公示,故此,请市规划局一起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第六十条 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法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二)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四)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的;
(五)同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前未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
(六)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而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五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实行城乡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并提供监督检查处理结果的信息资料,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你们这群人真是自讨没趣整天没事瞎扯皮跟个刁民是的,变电站有什么辐射,整天想当然只会让人反感,比你手机电脑的辐射小多了
建议将青砖湖附近居民断电为其他地区供电,这样更好一点辐射也没有,同时还节约能源两全其美
看了地图感觉跟居民区隔得也不近,不知道是哪些人觉得有问题,北上广包括武汉人家变电站还建在楼底下呢,人家也闹了?很多电力的还住在变电站里的宿舍里来着,你要是觉得有危害请环境监测的来测测?
披着发展电力的外衣,损坏青砖湖景观,电力企业获利,附近居民遭殃!
发展必须做出牺牲,电力是民生工程
舍小家顾大家是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更何况这辐射也没确切证明有多厉害。
把牺牲附近居民利益建立在电力企业之上是违背了“绿水青山”发展理念。
请问你愿意选择在110kv变电站旁边居住吗?别站着说话不腰痛!支持破坏青砖湖景观建变电站的人都居住离青砖湖很远的。

破坏青砖湖自然景观完全违背了一切发展为了人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