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洪城东公馆小区的一期业主,2013年4月交的房,购房合同写明交房之日起210天之内拿到房产证,至今仍然为拿到房产证,多次询问江西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只是说会办,不给确切时间,推脱。既然作为商品,支付了房款,应该得到产权,他们把业主的交的契税用做他用,实在太目无法纪,请相关部门给与查处,谢谢!期盼你们的回音!
您好:
据我们了解,您购买的洪城东公馆商住小区房屋,于2012年1月签订购房合同,2013年3月交付使用,2014年12月26日缴清契税。开发企业已将您纳入最新一批产权证办理名单,预计今年7月底前可领取产权证。
下一步,我们会督促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及时为业主办理并发放产权证。有关合同违约问题,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谢!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04-22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