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大江口乡登台角村7、9组水库,由县水利局拨款12万元人民币维修,外村村民周红君(女)通过到处拉关系、强占强抢等手段,在没有经过任何村民会议,没有任何公开投标的情况下私自强建维修,保守估计花费3万左右(起不到蓄水跟防洪作用,两三年就会垮掉),在没有任何部门验收的情况下要村民盖章签字,我想请问这是谁给她的权利,“政务公开、施政于民”何在?这明显在套国家的维修款。 敬请有关部门调查还村民之公道!另注:她现在正在搞村民的山地,村民的权利何在?
你好!我局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向您汇报如下:
一、情况说明
根据湘水办[2015] 80号文件精神,安排我县13个“五小”水利建设项目村指标,每个项目村计划财政奖补资金1 2万元。根据综合考量和实际情况,确定大江口乡登台村为13个建设项目村之一。项目下达后,我局组织召开了项目村村支书、村主任会议,传达了湘发【2013]9号文件的精神,严格遵照“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遵循政府引导、群众为主;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县级统筹,乡村实施;民主决策,协会管理;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原则,要求各村召开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建设项目,并在申报表上签上代表的名字,盖上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公章,同时在村里张榜公示。
二、调查处理意见
登台村2015年9月23日上报的建设项目是7、9组上大塘水库的库坝护坡加宽、库内防渗、清淤扩容等工程项目,计划投资4 0万元,递交的申报表上有村民代表签字,并加盖了登台村委会和大江口乡政府公章,手续齐全,程序合规。
经调查,在确定为项目指标村后,登台村专门召开了村干部和组长会议,研究项目资金分配问题,在会上没有达成统一意见,最终决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后登台村7、9组通过抽中和说情的方式,争取到了3个签
共12万元的项目资金。帖中所述外村村民周红君(女),真名翟红春(女),系东安县湘江电站下岗职工,其丈夫周克林,同为东安县湘江电站下岗职工,是登台村7组人。翟红春本想承包经营7、9组所属的一片山地,但是7、9组村民
要求其如果承包土地经营权,就把上大塘水库维修好,工程需投资18万元,但并未达成有效协议。这个项目来了以后她借机把上头塘水库进行了维修。
2016年4月14日,网友在红网问政湖南上反映了有人没有经过村里同意就维修水库想套取国家维修款的情况,随即县水利局责令登台村干部进行调查处理。5月2 3日,登台村于部和部分群众代表来到县水利局,强烈要求对翟红春所做水库维修工程进行验收并请求拨付维修款。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反映称翟红春确实没有经过他们同意就擅自进行了维修工程,但是翟另增加了一些清淤加固等工程,取得了村干部和村民的同意,故现请求我局给予验收并拨付工程款。我
局考虑到矛盾和纠纷并未彻底协调好,决定暂时不给予登台村7、9组水库维修工程验收,等矛盾纠纷处理好后,并在我局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后,再会同县财政局进行验收,按规定拨付相关款项,并且在办理过程中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和网友对我县水利建设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意见。
特此回复。
东安县水利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