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就位于亚伦小区19幢2单元101室的异常用水情况做以下解释说明以及申诉请求。我外婆家位于亚伦小区19幢2单元101室,鉴于外婆年老以及其子女体弱等诸多因素,已于2012年左右送至衢州敬老院疗养,至今未归,所以住房一直空置着,从2013年10月至今,一直闲置,无人居住,每年也就打扫卫生时产生少量水费。(对于此,邻居均可作证)今年6月以前,还是保持半年6毛钱水费的标准。但是,从亚伦小区整治以后,突然接到通知,用水量达近300吨,涉及水费700元,无法理解!无法解释!无法接受!这栋楼周边路面是7月铺的,进行过破碎作业;而且我外婆门口地块就是作业的车辆、挖机等大型施工车辆长期运输、转移、堆放、施工的位置!连续半年,过往施工以及作业车辆不计其数!(施工通道是在19幢南侧,也就是我外婆阳台门口,关于这个所有人都可以证明)发现异常用水后,马上回家检查,家中完全干燥,没有任何漏水、渗水、潮湿现象。我叫了自来水厂的员工来检测了水表,检测正常,再叫来听诊检测,怀疑阳台位置大致三通位置有漏水(未敲开施工检查)。我外婆家的房子于2003年整体全部装修过,材料都是当时较好的,基本可以排除质量原因自身破裂的因素,所以,个人感觉由于外在因素,造成异常用水概率最高。换句话说,放那里10年了没问题,过来施工了半年,就产生了水费,而且是巨额水费,我以及我家里人都接受不了。所以,在此申请,希望领导能考虑实际情况,能对此次异常用水现象作合理解释,希望能免于缴费。如果需要施工单位开具任何材料,我会积极配合。缴费问题,我会先配合部门先行缴费(已缴纳,如不缴纳,以后水费是5元每吨)。现在的问题是,水费700,还有维修费,根本没人会修,只能改线,这个费用也很高!老小区改造是很好的惠民工程,可是到了我这,却变成了扰民伤财工程!希望领导能够重视,考虑。
周程毓: 您好! 你所咨询的关于水量异常、水费减免问题,现答复如下: 2017年1月10日水务公司负责人与你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你反映的情况属实。经现场调查,该管线属于表后漏水,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表后的供水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维护、维修。你家表后水管破裂是因该小区施工造成,关于诉求减免水费一事,根据城市供水管理规定,不属于减免范围之内。水管漏水需要自行修理,造成的水费和修理费,请你与该小区施工方联系,进行协商解决。经办人:郑永安、吴敏 电话:13757010947 龙游国资委(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办)2017年1月10日
龙游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