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位于蕉城区宁川南路美伦大饭店往前300米的凯旋公元,从23号中午开始停电到现在,一直处于断电状态!打电话问电力公司才知道停电原因,就是开发商早前没有安装好一户一表,导致部分居民没有及时缴交电费,现在因为欠费电力公司停了我们的用电!物业公司对这个问题不闻不问,没有出面去跟电力公司协商解决,那我们岂不是要一直没有办法通电了吗?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解决问题,让我们恢复正常生活!
该诉求内容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39条规定,建议转电力部门回复。(蕉城区建设局于 2015-2-3 10:22回复)
您好,城南镇政府已于近日召集小区业主、开发商、物业、电力公司和华建社区居委会就凯旋公园供电问题进行协调商讨,电力公司考虑到居民的生活需求后,已恢复小区用电。(蕉城区城南镇人民政府于 2015-2-5 11:41回复)
基本情况:2012年11月开发商与我公司签订了《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合同》建设合同,总金额为294.3万元。目前,我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完成高、低压柜、变压器、配电箱、电表箱的安装,同时完成了低压主干线的电缆敷设;因开发商尚有余款87.16万元未支付,且高压进线电缆因破路需要青苗赔偿管道未全部贯通(根据合同约定青苗赔偿属于开发商负责),我司已多次电话催缴费用,开发商均未回复。由于新建配电工程未竣工验收,并接收;现有供电属开发商利用原有临时施工变供电,电表属开发商临时安装的机械表向住户供电、收费,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我司无法按“一户一表”向住户抄表收费。
存在问题:① 开发商利用原有临时施工变违约给入驻业主供电,占用4、5#楼的表箱和桥架以及1、3#楼低压电缆沟,造成昌达公司(施工单位)无法继续施工。②临时施工变已满载,低压电缆、出线开关接线端子已出现过流,且临时供电线缆路径、电表箱存在安全隐患,我司已出具用电检查通知书经业主单位签收(为避免春节用电高峰期,变压器过载烧毁,我司已义务将开发商原有250kVA变压器免费更换成400kVA变压器,但用户产权内部线路属仍需业主单位自行维护)。
建议处理措施:①请住建部门或小区业主督促开发商缴清合同款,并协调高压进线电缆路径青苗赔偿。②昌达公司(施工单位)继续施工期间,需拆除现有占用施工通道表箱、电缆,会造成已入驻住户停电,请小区业主委员会协调各住户,并出具同意停电施工的书面意见书。③对于住户反映电价高的问题,因现有临时施工电价属非工业电价,可由当地住建部门协调,并出具协调函(说明现有施工变已作为住户居民用电,要求按居民电价处理),我司将在每月发行电费时,暂按居民合表电价(0.533元)计算电价,予以退补,以减轻住户及开发商电费负担。
若上述制约施工的问题能得到解决,我司将第一时间督促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并抓紧组织竣工验收(期间需开发商配合申报一户一表报装材料),待验收合格后,我司将按规定实行抄表到户、收费到户。(宁德市电业局于 2015-2-15 10: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