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号早上6.30我从桐乡去嘉兴,走的是桐乡大道,经过洪合路口,在路口被一辆左转弯的POLO车撞到了左车头和左驾驶座,气囊都弹出来了。马上报警后,一直等交警过来处理,交警过来了之后说在现场无法判定责任,要回去调监控,后来把我和对方的车都拖去了南湖汽修停车场。因为我车上有人受伤了,所以过了四天之后,再去处理交通事故的。到了洪合交警大队之后,交警给我们双方看了监控,然后说,看监控也无法判定我们的责任,就让我们两个人协商解决。这期间,交警就跟对方说,让他付全责么好了,因为他是转弯,我是直行,直行要让转弯。但是对方咬定了我在路口没有减速慢行,一定要让我承担次要责任。后来我不同意承担次要责任,因为我虽然速度很快,但是我没有超速,我觉得我没有责任,所以就走了。下午的时候,交警又打我电话,说他们说服不了对方承担全责,要我接受次要责任么好了,不然的话,走程序的话,要走一个半月!后来我想想,一个半月我的车停在露天,都要生锈了,撞得那么严重,就同意了交警的建议,承担次要责任!
我现在觉得,因为交警跟对方是认识的,所以交警才不在现场就判责任,说要查监控才能判?因为他们是认识的,所以就一直拖着我,让我接受次要责任?请问下,对于这个责任,交警是否可以用我在路口没有减速慢行这个理由,而判我次要责任,这样的话,以后是不是直行的车,看见转弯的车,一定要停下来等转弯的车走了之后,才能再直行呢?
请大家评判下,这个责任到底应该谁承担!
注明下,对方是一位在洪合教书的教师,口才很好,我也说不过她,所以一句话也没有说,她说判我次要责任,是为了让我记住,直行看见路口的时候,要减速慢行,判我次要责任,是为了让我意识到,过路口不减速慢行是一个错误。我听到也真是醉了!我也不知道,交通法到低是怎么规定的,为什么会有交警也判不出来的事故?
兄弟。口才好顶毛用,不是交警、老师说了算的,你快、慢只要不超速,根本无从查对的,法律就是规定转弯让直行的,她全责。
她说判我次要责任,是为了让我记住,直行看见路口的时候,要减速慢行,判我次要责任,是为了让我意识到,过路口不减速慢行是一个错误。你就别签字 她撞你的还这么嚣张、耗死她。
其实一般都是转弯车全责的,要不直行车速度也不慢为了警告一下?
转弯让直行是交通法规 !! 不要签字!!法律层面的事不能让步。
也不能说交警判错,不是说看到转弯的车才要减速,而是过路口本身就要减速,这也是法律规定的
哪里来的逗比女老师, 这是为人师表吗 ? 人肉她,不要脸!
转弯车理应让直行车先过的啊,怎么交警说是直行要让转弯,这是什么歪理
给viviyao评分:积分 +1理由: 不超速只要不故意承担个毛啊。
交警和那女司机吃屎的难道你也是吃屎的啊
你先让交警把交规改过来你再签字,什么直行要让转弯车
一句"疏忽观察"是万能的.
呵呵,真不明白你咋怕了交警,还让“老师”教训了一顿。起码的交规总知道的吧?看了照片想起三月前中山路上一模一样的场景:亲戚开车撞了在缺口处左转弯出租车,无异议,出租车全责。
车烂了也要坚持到底
就按照楼主的描述来说,转弯车必须是全责,为什么交警会这样处理,实在让人费解
没有规定转弯车一定要全责,但是主要责任是肯定的,直行车有优先通行权,超速的话就要承担一定责任,严重超速甚至会负全责
的确有的交警的执法让人可恶,我以前在余新镇北路主干道上直行,突然边上非主干道上窜出一辆农用车来,开的很快,我撞到在农用车后轮上,农用车还想跑,离事故现场满远的,被别人叫停,后来农用车叫来熟人,和交警大队认识的,结果可恶交警说我的全责,说我要去让 突然窜出来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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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件事情花钱装个行车记录仪吧,安心,还有就是过路口减速慢性,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