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出现的差异在账务上该如何处理?

因为会计准则和税法在某些方面存在不同,所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差异的情况。那么,这些差异我们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这就是知睿财税今天想要带给大家的分享。
1、年度所得税的处理
每年年末应该根据cas-18(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相关要求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所得税的处理。
当期所得税:从审定的会计利润profit出发,调整当期的暂时性差异a和永久性差异b后得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x=profit+a+b),并以此为准计算出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的金额c。
递延所得税:根据cas18,应该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除准则豁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事项外,应该按照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即按照暂时性差异a计算出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按照公司的日常处理,所得税费用下面还应该有一个明细科目: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差异,用于核算上一年度汇算清缴差异的金额。当然这个也是报告披露事项。
如果没有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差异,没有永久性差异,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应该等于会计利润*所得税税率。因为当期所得税调整的暂时性差异与递延所得税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刚好金额相等,符号相反。这个可以作为一个验算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的逻辑。
2、汇算清缴差异的处理
汇算清缴差异,一般都是依据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得税鉴证报告进行处理。例如鉴证报告的应纳税所得额为y,计算出的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为c’,但是c和c’之间的差异并不能仅确认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差异,还需要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一般税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起点与审计报告是一致的,均是税前利润profit。不同的是税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中可能用的是y=profit+a’+b’,它调整了不一样的暂时性差异a’和永久性差异b’。
首先,针对c和c’之间的差异,调整计入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差异科目。
借: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差异 c-c’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c-c’
同时,根据a和a’之间的差异,调整递延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a-a’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a-a’
结果就是汇算清缴差异处理分录做完后,所得税费用科目累计反映了永久性差异b-b’的金额。这个可以作为一个验算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的逻辑。
以上内容就是今天知睿财税带给大家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该如何处理的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