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佛山看到,很多一些商家销售的物品,有一些设计是会妨碍用户循环使用物品的。
例如之前争论比较大的打印机耗材,厂商增加加密芯片,导致消费者不能注墨水继续使用,当耗材用完后必须丢弃。又如三大通信运营商销售的终端产品,当用户使用自己网络服务时则正常,而使用同制式的其他运营商网络则功能上会受到限制甚至完全不能使用。
国家曾想方设法令电子产品的耗材通用,例如标准化手机充电器与有线耳机接口,目前正在推进难度最大的手机电池标准化。生产厂家会想尽一切办法将产品配件异化,使得消费者必须购买自己生产的配件,而且配件的利润非常高。但是,国家将面对大量废弃电子产品的处理问题,每年丢10亿部手机,20亿块电池,1亿个墨盒……
我们市民现在正自觉循环使用各种产品、维修使用各种损坏的产品而不是损坏即丢弃,不论是对水资源的合理使用,还是对各种电子产品的使用,我们市民都在形成一个对环境友好的习惯。
我目前面临的问题,通信终端设备特别是一些专属性比较强的终端设备,在工信部的行政法规内是允许他们设备各种限制阻碍用户转投其他运营商的网络的,运营商目前也是这样做的。我们消费者必须在某个场景购买这个产品,而当转换场景的时候(可能是换运营商,可能是国际漫游),必须重新购买几乎完全相同的产品(为什么?他们加密了)。
当运营商为卖出各种产品欢欣雀跃,华为、中兴开足马力生产,消费者日后必然丢弃这个,丢弃那个。我在担忧,这种有意阻碍消费者反复使用产品、循环使用产品的行为,就没有法律法规去制止?
一方面电子垃圾的处理未成系统,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制造电子垃圾,以后我们的子孙还有可用的耕地么?我想起佛山公交车广告牌上对水资源的宣传广告,一瓶水贴上2000元的高价,以后会不会一碗饭要贴上1万元的价格呢?真的可以任意阻碍电子产品的循环使用么?
尊敬的czbchn网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一些厂家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对打印机耗材和通信终端设备的通用性人为地设置了障碍。目前国家已出台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但是,在对电子产品的通用性及阻碍其循环使用方面还未有很具体的约束。打印机耗材和通讯终端设备的更新速度很快,这些物品报废后具有有毒、易燃易爆、污染环境等特点,如不经处理同城市垃圾混在一起直接填埋或焚烧,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因此,及早理顺打印机耗材和通讯终端设备的通用性及其回收和处理渠道,有利于行业的发展和环境污染的改善。
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是专业性较强、投资较大、涉及面广的行业,国家对从事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处理的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以规范行业的发展。消费者也应将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交售给经销商、售后服务机构或有资质的回收企业,不应擅自丢弃和从事拆解活动。
[本帖最后由 fsjmlqx 于 2012-04-26 10:59:31 编辑]
2012-04-25 08: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