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2点多的样子,在梅龙湖路与胜利西路交叉口看到一辆蓝色无牌轿车自西向东左转弯,将一位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的人撞了后开车离去,虽然对方没什么事情,但是我想你撞了人至少要下来看一下吧,还是觉得自己没牌子别人不能把你怎么样?这样的素质真不知道你爹妈是怎么教你的
抓住要重罚。
问题是有些个被撞的也不是什么好人。碰瓷的都是被撞的!
我比较想看录像,否则不能确定是哪边闯红灯
没挂牌照先扣12分再说
有临时牌照呢
心理作用就这样的,难道等着吃巴掌?心神定下来以后,什么文明礼貌、道德规范、做人良心,法律制裁、交通规则等等就想起来了,于是投案自首去。
梅龙湖路跟胜利路交叉口没有红路灯的
如果是碰瓷那骑自行车的老早坐地上了
没看到 我是在马路另一边
那肇事逃逸也是12分啊
新车根据牌子去4S店查下新车记录报警能抓到
人行道上怎么可能撞到,他左转弯还能开到人行道上去?是右边的人行道还是左边的,真觉得不可意思,没撞到树?
人行道上骑自行车的人也不对,人行道上怎么能骑车,二个都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