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新华书店太可恶!


最近经常有许多人反应,作为一个家长,我也亲自看到的确如此:乐至新华书店恶意驱赶看书选书的小孩,学生们,吓得学生娃娃,尤其是低年级的小学生娃娃在新华书店东躲西藏,甚至有吓哭的。本身不是在做贼,缺搞得这些小孩真的像贼了,因为必须躲着才能把一本书翻阅看个大概。而且营业人员常常是口出狂言,说话粗鲁,毫无教养,根本不是工作人员应该说的,诸如 什么“滚呀,爬呀,没有钱就不要在这儿看书买得起就买,买不起就不要在这儿当图书馆看,这儿不是图书馆........,而且是一脸的杀气,凶神恶煞,常常是连骂带推, 像农村赶鸭子,赶牛羊的样子,驱赶,连推带拉的让小孩出去,嘴上不停的大声骂道”滚,滚,滚,滚.........“,很多小孩是很想去选择自己喜爱的书籍,但是基本上没有选好,还没有看个大概就被撵出去了。胆小的根本就不敢去新华书店。心生畏惧!对新华书店是留下了非常不好的心里阴影。你可以对损坏书籍的照价赔偿,你可以对偷书的给与处罚,你可以通知监护人和学校给与批评教育,但是不应该是你这样对待这些如饥似渴的小朋友啊。
想问问:新华书店的书是不能看的吗?是不仔细看看内容就买吗?难道是拿起就走?那干吗你们不做成柜台式的?难道像10年前柜台式售书,让大家就看看书的名字就买?想问问这些举动是你们可以做的吗?这些语言是你们服务行业的标准语言?还是经过培训的标准”驱赶语言“?动作是培训了的标准”驱赶动作“吗?想问问外面哪儿的新华书店是你们这种服务态度?哪儿的新华书店的书是不允许翻阅的?乐至就你一个新华书店,应该提高是窗口形象,难道这就是乐至新华书店的形象?哪儿的新华书店是不许学生娃娃看的?
这些服务的不规范,态度恶劣,应该归哪个部门管理?很多家长是与我一样的心声,非常痛恨此现象,但是投诉无门, 望网友指路。

这种骂孩子的行为不可取,但娃娃长期在书店免费蹭书的方式确实也访约束下,上次娃娃在书店看起一套童话书,柜台上四套,没一套是全新的,全都被翻起好多印子变成旧书了,但娃娃确实喜欢,最后只能选了一套相对较新的书买了。这样对花钱买书的读者来说确实不公平哈。
书店的做法固然不妥,但也是事出有因,情有可原。沙发说的很有道理。对翻阅图书的方法应当规范一下。我见过有些书店为方便读者翻阅,索性在书店里安放书桌座椅,变强制为诱导,可能效果会好一些。
为什么其他地方的书店可以这么做呢? 本身是希望小孩选择好自己的书,然后买回去慢慢看的。关键是书店的态度吓得小孩们不敢去了。书店应该做的是监管,而不是驱赶。应该还是书店太急于求成吧:希望每个进去的人都买一本书才走,否则你就是来白看的!
新华书店就应该对客人开放,应该要兼顾公益性吧,人家看哈书有啥子呢。“新华书店不是图书馆”?各人去看看大城市那些书城,大部分也是座到里边看书的,别个也没说那个要撵,新华书店,主要营业收入不是靠零售卖书,而是卖小学生教材,教辅资料这些收入。
相当不同意楼主的看法。话说其实还有那么一点点鄙视哈。
个人觉得书店让不让市民免费翻看书籍,那是书店的自由,让人看那是书店大方,不让人看,也不可厚非。毕竟那是销售书的地方,不是让人免费看书的地方。
比如在包伙食的单位食堂,你敞开肚子免费吃,那是应该的;在对外营业的饭店,总不能因为饭店让你免费吃了几餐,你就觉得你餐餐都应该免费吃了吧。
当然买书跟吃饭也不一样,肯定是要大概翻阅一下内容,才能决定买与不买的,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书店一般不会赶翻阅书籍的客人,但这不代表客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免费把新书翻成旧书,想当然把书店当成个人图书馆吧。
人贵在自觉。

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是我觉得应该强调的是,新华书店既然卖书做生意,那新华书店就属于服务行业。
既然是服务行业,还是应该要注重一下服务形象。
新华书店的导购员,应当对小朋友客气一点,温和一点,不要一副欺软怕硬的流氓恶棍形象,不要对小朋友出口成脏“滚滚滚爬爬爬”的。
不要把顾客衣食父母当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