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租了一栋二层的临街民居,想做婚庆公司,但5月份装修好了到工商局一问,说民居不能办理营业执照,为什么呢?没有公告,没有通知,投入的20多万不是打了水漂了?国家不是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吗?这样不是少了很多创业机会?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网友你好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国家工商总局废止了2007年11月6日下发的《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下称:《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增设经营场所、多个主体共用同一地址以及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现时我市人民政府暂未对“住改商”、“一址多照”及“一照多址”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因此我市目前对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暂停办理,待佛山市政府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后,再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2016-07-05 16: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