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时代四楼瑛舞飞扬舞蹈艺术学校,您是否应该说声“对不起” ..


  对《金时代四楼的瑛舞飞扬舞蹈艺术学校,您是否应该对我的孩子说声“对不起”》一贴,予以删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应涉单位的通知要求,在提供了通知人有效信息,删帖链接,单位公章,侵权内容及理由后,予以删除。

请问哪里与事实不符,在你们e网工作人员没有和我任何沟通的情况下,把我的贴子就删除了,这种做法妥当吗?

不要跟我说法,如果有不实之处,我欢迎学校走法律途径,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E网我想是个自由发表言论的地方,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没有侮辱性语言,我想民众都可以发声,你们e网道是比法院还厉害,不经过上双方质证,直接根据侵权责任法予以删贴,不如直接封了我的ID吧

你就实名发帖,就不敢删你了。

LZ实名啊,E网吃的空会给你当枪使

原来e网也喜欢即做婊#又立贞洁牌坊!明显投诉者被黑了

好奇,删贴就让他见报

楼主 这个帖子 我觉得需要实名~~~因为这个毕竟是你一家之言 哪怕的确对方做的有不对…正确使用网络 也是需要注意当然这是我的感觉~~~

清者自清,不用说实名,这个ID我从注册后就没换过,我qq名也是这个,这里其实很多人都认识我,当时其实我们孩子同一幼儿园有两个家长在,他们都听到的。

在E网发帖,你内行的。你E币居然25万之多,却为啥没有贡献?要想有贡献是不是直接给E网送钞票?

实名再发一次

E网斑竹奉劝你学习下法律吧,看看你门删帖通知盖章单位是否是我反映问题的主体,建议你们聘请个法律顾问吧。

我没学过法律,假设你是诬告,而E网没有因为对方要求删帖而删帖,对方起诉的话肯定还是起诉E网的,因为你只是一个ID号,你甚至可以说这个ID号早就被盗了,等等,所以上面有位网友就说E网不能给你当枪使。你要想不被删帖,就实名发帖,E网才懒得删帖,你们闹的越凶越热闹,他越高兴。有责任也是实名发帖的人。

啥情况,没看到原帖

眼馋了可以向我讨啊

连请求删帖的那张纸都是拿别的纸背面写的足以见人家是多么多么多么的不屑。呵呵哒

楼主举报得实名,说句话糙理不糙的话,你拉屎还得论坛帮你擦屁股,人家可以跟论坛打官司的,见过不少单位跟论坛打官司,你实名举报了,那火就烧不到论坛老板上了,绍兴话前半夜想想自己,后半夜想想别人。

找不到原贴,发生什么事了

领教了。

E网难道说是她们下级发个通知好了

啥事啊,我也想给女儿报名学舞蹈,怎么了

老板娘的眼睛骚骚的。

这个舞蹈班坑的不行

我报的成人班的课。现在是第二次的40次卡,第一次学的还觉得可以,后来用完了就继续办了第二次。结果他们的成人班的课就突然那么少了?so,让我们这种只有暑假才回绍兴的学生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