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节如至,随礼罚单,难道要巧运羊年。
问题现状:本人2015年3月4日19点(具体分钟记不清了)在永定区人民路美特斯邦威门口临时停车(湘GB1930),于衣店内取衣,看见两交通协警正准备拍照开罚单,对面马路停着一辆长城哈佛警车,司机是年轻后生警察,本人立即奔至协警同志面前主动承认错误,表示不该乱停乱摆,立即开走,协警回复:“罚单已经开了,不可能在这等你“,当时正在拍照和正在写罚单上的填空,本人拿道路安全法说理,警察回复“你问问车山的中队长,看可不可以......”于我准备过马路说明情况,警车司机不停按喇叭示意协警同志赶快上车,意思就是不要和我啰嗦,罚单开完就上车走了。(备注:当时这条路上行车很少,不见以往的车水马龙),罚单上写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到新吉大对面接受处罚。
投诉究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当时人民路街上车辆很少,仅见一两辆通行,我的车并没有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根据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本次案列中警察同志好像很忙,表情严厉,开完罚单就走。根据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本次案列中,本人看正在拍照开罚单时立即表示不该乱停乱摆,立即开走,警察同志开完罚单就走,不给任何说话的机会。
问题发现:1、没有执法权的协警在拍照开罚单,有执法权的编制警察在车上监督。
2、人民警察态度过硬,当时车主我本人态度很好,请不要用对犯罪分子的眼神针对一个普通市民。
3、一张罚单就能让交通畅行?执法手段单一,就是开罚单,开完罚单就走,本意是交一百块钱车可以在这摆通宵吗,给人的感觉就是目的很明确,惩罚即开罚单,道路安全法就很执行的很好。
4、交通管制不是逢年过节这几天,应该天天有,毕竟城区只有这么大,照个相填个罚单很快。
5、从古庸路回南庄坪,经过宏仁医院旁看见一辆警车熄火停在路边(非执勤状态,当时没有拍照),不用借口说中队没有停车位,为什么他没有罚单呢,一碗水就是不能端平。
如果有如果:如果执法警察态度很好的告诉我,同志你这是违法行为,如果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不是一u上车就走,如果没有如果。
这一百元我肯定交,只是希望让我觉得这钱交的值。
以上言论如有不适之处,敬请谅解,让交通畅行不是开罚单,文明你我他才是根本。
交警铺天盖地宣传,从3月1号起严管城区乱停,你还要乱停,还好意思到这喊冤,我真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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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也是作孽的娃儿...不管吧说你不管...管了又说你管了...表示无语
想想真是奇了怪了,有的人在乱停时眼里没有法律没有公德心,一旦自己受到处罚,立即将自己化身护法大神或道德之祖,屎一洞屁一洞来洒哒
张家界就是以罚带管。这样几疗皮。道路也得到“整治”了,交警也能得到财政罚款的返回(其实是就回扣),给我一个权力,让我也在路上填单子罚款,一张单子100元,比印刷票子都快多了。
对付他们的最好办法就是广大驾驶员们都不乱停,不违法行驶,让抓违法的交警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