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有核武,凭什么不允许伊朗拥核?根本症结竟在于此

由伊核协议引发的纷争乃至战事有愈演愈烈之势,在忧虑世界和平之余,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伊朗不可以拥核,难道就因为美国看它不顺眼吗?其实不仅伊朗,除了联合国的5个常任理事国,其他国家都不可以拥核。可是,为什么?
一、国际法赋予的核身份
没有为什么,就是这么霸道,而且是以国际法的形式予以限制与约束。具体而言,《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本条约所称有核武器国家,系指在一九六七年一月一日前制造并爆炸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的国家。
看到吧?这条“一九六七年一月一日”红杠,可以说就是为5个常任理事国量身定做的!其中,最迟的是中国于1964年10月16日成功试爆原子弹;1967年6月17日又成功试爆氢弹。此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于1968年7月1日开放签字,1970年正式生效。至于其他国家,被证实最早进行核试验的是印度于1974年5月18日。
也就是说,按照“恰逢其时”的上述国际法规定,除了5个常任理事国,其他国家即便拥有了核武器也属于非法。而在实际操作中,会给予相关国家一个相应的核身份,即:有核国家、非法拥核国家、匿核国家、弃核国家。见下表:
另有被国际原子能机构认为具备研制能力的国家/地区,比如日本、韩国 、中国台湾等。
其中,真正属于自愿主动弃核的国家只有南非。由此也可见,拥核具有多么大的诱惑力,毕竟这意味着拥有更多的话语权,或称讨价还价的资本。另有被国际原子能机构认为具备研制能力的国家/地区,比如日本、韩国 、中国台湾等。
二、高调的非法拥核国家
仅就《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本身而言,霸道是必须的!否则,地球不一定会在什么时候被毁灭了。而且,霸道的同时也体现出了相对公平,毕竟仅单列出5个常任理事国。不过,从具体情况来看,对于相关国家似乎又分出了三六九等。
比如在非法拥核国家及匿核国家中,印度、巴基斯坦明显得到国际社会的较大宽容,最不被宽容的是伊朗、朝,以色列则因为缄口不吐而仅是被关注。
先说以色列,在公布伊朗那半吨“说谎的证据”之后,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向内塔尼亚胡追问:以色列是否拥有核武器?
对此,内塔尼亚胡则左顾而言他,总之就是:你猜。而这种暧昧的回答,以及无法像摩萨德“窃取”相关证据那样以证实以色列确实拥核,也就确实无法对其发起制裁乃至谴责。
再说印度和巴基斯坦,已经被明白无误地证实了拥核,不过,至少它俩迄今的言行表明,其拥核只是为了针对有世仇的对方,而且表现得相当低调,即便双方打得不可开交,也几乎从不公开拿核武器说事,尤其无意威胁包括语言威胁第三方。因此,虽然在某些相关领域受到国际社会的限制或制裁,但其他并无大碍。
相比而言,伊朗和朝就显得太高调了,而且是在针对一个阵营,并从里面挑出美国作为重点打击对象。伊朗则另外挑出以色列,还屡屡扬言要将其灭国。同时,以沙特为首的逊尼派国家显然也感受到了威慑。
仅说比国际法还霸道的美国,肯定不会容忍,更不会示弱,虽然其间会有讨价还价,甚至会有一定妥协,但终归要予以彻底的不可逆的解决,哪怕撕毁已经签下的协议。
三、症结在于是否互信
先说伊核协议之所以能够签订,一方面,伊朗有解除国际制裁以恢复国民经济的诉求;一方面,在伊朗有自身利益的德国乐于进行斡旋;另一方面,美国有重返亚太实施再平衡的计划。因此,其中必然会有在妥协之下的模糊之处。
再说美国之所以要退出伊核协议,只因为特朗普就是要跟奥巴马较劲,便在竞选中做出相关承诺。当然,特朗普自然要找一些理由,哪怕是生拉硬拽的理由,以免被诟病为“为了反对而反对”。
对于伊核协议,特朗普挑出来的“骨头”集中体现在两点:一是“日落条款”不具不可逆性,即在履行协议标定的十年期限后,伊朗有权恢复铀浓缩活动;二是缺少对伊朗弹道导弹试验的约束与核查条款,毕竟安上弹头就能打到美国本土。进而,他提出要基于上述问题修改伊核协议,否则就退出。
结果是伊朗不甘示弱,美国便退出了。
事实上,伊朗虽然坚持保留铀浓缩活动,但同时承诺“不会寻求、开发和获得任何核武器”。进一步而言,铀浓缩+弹道导弹并不等于具备核攻击能力,尤其并不涉及违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问题,这应该是德英法仍留在协议内的主要原因。可是,关键问题在于美国、以色列、沙特等国家是否相信伊朗的承诺。
总而言之,伊核协议的症结并非拥核问题,而是互信问题。
作者: zhuxk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