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铭美会计表示,在税务上是很重视的,对于处理不好就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因此,在企业的发展中,关于税务这块都是相当的重视,才能在税法上站得住脚。那么,重庆铭美会计今天就告诉大家三个关于税务处理的问题。
1、小规模纳税人能否申请调整纳税期限?
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申报纳税管理的补充通知》(苏国税函〔2013〕2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一经确定,年度内不得调整。小规模纳税人如需调整纳税期限,应在每年12月份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每年12月底前进行调整,从次年度1月1日起正式实行。”
2、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十、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十八、本通知除第十七条规定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的应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3、企业进行合并重组,合并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能否结转至合并后的新企业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铭美会计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老会计财务?团队优惠的价格,便可享受多个会计人员的专业化服务。
看完上面的内容之后大家是不是有了一定的理解,重庆铭美会计也是为了让企业的财务在税务处理上能做得更好,让大家都能学到对工作更有用的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也可以咨询重庆铭美会计,我们会为您做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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