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谱中国」医疗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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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听《法谱中国》,我是上海的邵颖芳律师,学点法律,少点麻烦,今天和大家聊聊医疗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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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家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民法规定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对于医疗纠纷这类专业性如此强的官司,作为患者一方的原告应当如何举证,让法院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呢?
案情简介
我们先来看一个具体的案例,董小武是2014年10月出生的,一生下来就被确诊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疾病,在他八个月大的时候,家人带他来到了上海看病,在一家大型医院进行了心脏手术的治疗,手术顺利完成,术后早期小武恢复的也很好,但是在手术后第二周小武出现了发热、血液白细胞呈逐渐升高,提示其可能出现了感染,最终小武因为严重感染在手术后的第26天因抢救无效去世了。
小武的家人认为小武的死亡是因为被告医院在预防和控制感染措施不到位引起的,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医院则认为小武本身就存在多种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手术复杂,手术本身有一定的感染风险,术后围手术期的感染是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难以完全避免的情形,不同意家属的赔偿要求。由此产生了医疗纠纷。小武的近亲属向医院所在地的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审理过程中,小武家属向法院提出了医疗损害的司法鉴定,最终司法鉴定意见书的结论显示,医院在小武的治疗过程中对术后并发症的处理措施欠全面,不排除与患儿死亡有因果关系。
法院最终认定鉴定意见,客观真实,采纳了结论,对于原告主张的要求被告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邵颖芳律师评析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患者小武与被告医院形成了医疗服务的关系,被告应当对患者进行积极、妥善地治疗,并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原告作为患者家属主张被告作为医疗机构对患者存在医疗过错,其负有举证责任。
一、首先患方需要证明被告对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例如就医册,出院小结,出院诊断书等,甚至病史复印件这些都可以证明诊疗行为的存在。
二、随后患方需要证明实际发生了人身的损害,向前面案例中小武死亡,就是人身损害的有力证明。
三、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是患者要证明被告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这点对于不具备医疗专业知识的原告而言是存在一定的困难的,所以需要借助第三方的权威鉴定来证明,本案中小武的家人通过申请司法鉴定,最终证明了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存在过错的,借此完成了全部举证责任。
我经常会被患方当事人问到“不是举证责任倒置”吗?应该医院来举证他没有过错才对啊!这是以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时候的规定了,今天我要告诉大家的就是,《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后,法律的规定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作为原告一方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的,必须举证医方存在过错,而主动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如果鉴定意见认定医方存在过错,那么患方的举证责任就完成了,法院是会采纳的,从而支持患方的诉讼请求。
好了,感谢大家的收听
以上就是邵律师今天和大家分享内容
感谢大家收听,我们下期再见
本期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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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颖芳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邵律师毕业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系本科,医学学士,后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拥有医学和法学的双重教育背景。
在上海某二甲医院的临床一线从事了长达七年的执业医师工作,具有丰富的临床医学知识和经验,熟知诊疗常规。2009年被上海区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在三年的法院陪审过程中,参与了百余件案件的审判工作,累计了大量办案经验和技巧,擅于辩证分析,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具备临床一线工作和审判实务经验并齐的双重执业背景。
邵律师在从医期间在医药领域也有10余年的从业经历,在大型医疗咨询公司及cro公司担任兼职临床研究专员,熟悉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的注册申报工作,医药项目的咨询及临床试验相关药政事务。
2012年转行加入盈科,成为一名专职执业律师,目前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以来处理了大量医疗相关纠纷案件,其特有的“诉前医疗纠纷过错评估分析”模式打破了医疗纠纷案件由于对专业要求强,患方利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的缺陷,能准确把握医疗纠纷案件的聚焦点,快速找准医疗过错的切入点,尤其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可以较好的把控并取得比较理想的结果,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
2018年成为盈科上海互联网法律事务部主任后着重于开发“互联网+医疗”相关的法律产品,同时邵律师在非公医疗、医生集团领域深入研究,立志为我国的非公医疗的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研制出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法律防控风险体系,倡导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全方位法律服务。
邵颖芳律师凭借其敬业的工作态度,扎实的专业技能,本着一切为了当事人利益出发的职业理念,在代理案件及非诉项目的过程中赢得了客户和同仁的一致好评。
相关资质及社会职务: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互联网法律事务部主任
“法邦中国专家律师联盟”全国医疗纠纷法律委员会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国际心理咨询师
获得荣誉:
2017年度盈科上海“青年英才奖”
2017年度盈科全国民事法律事务领域“优秀律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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