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姓名需要什么条件

有的时候,出现父母离婚的时候,母亲在带孩子的时候,是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和对方有过多联系的,改名也是一种方式,那么改姓名需要什么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改姓名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二、小孩子改姓爸爸需要在吗
父亲不签字则不能给孩子改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子女的姓】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变更姓名的有关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三、改名字申请书怎么写
改名申请书××市××区公安局:本人现用名×××,性别,汉族,×××年×月××日生于××市××××医院。×××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望同意为切!申请人:×××年×月××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改姓名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知识,对于未成年来说,自己的监护权是在家长手里 的,是不能自己改名字的,但是成年之后是可以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