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在公司中享有如何的权益和义务
公司法赋予了股东包括以下权利和义务:
1.股东依法享有分红权、表决权、退股权、优先认购权、知情权、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这表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增资时,特别是在公司发展中有优先出资权。
3.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这表明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退股,但是并不禁止转让出资。
二、隐名股东能否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
隐名股东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如果隐名股东要直接主张权利的,需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并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手续。
三、注册公司后多久可以变更股东
注册公司后多久可以变更股东视情况而定。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变更没有时间限制,但需要征得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若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