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关注】---海关新三定在即,马士基又被爆炸了,上海某货代想喝茶

今天呢,周末了,按照惯例应该发点娱乐的,但是啊,下周海关就要宣布新三定方案了,八卦都没心思了,那么今天就先从新三定说起,今天可能有点啰嗦哦,没心思看的,可以直接去看世界杯,反正除了中国队,咱中国能去的都去了,特别要说一下,没有咱们报关员的努力,就没有世界杯的盛况!
不信你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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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问你们,要不要我们报关?要不要?要不要?要不要?
没有报关员,能出去么?
世界杯球都没有好不好!
新三定那点事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关总署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送机关: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原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院校,总署各部门、驻署纪检组、各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署办发〔2018〕27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详见中国政府网),结合海关工作实际,总署制定了《海关总署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和直属海关《2018年度海关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2018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结合新海关新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四个着力”,大力推进“五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
一、关于“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任务分工及完成时限
(一)围绕“依法把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海关总署制定的署令、公告及相关业务规定,各直属海关制定的公告及相关业务规定,有明确公开时限的,按时限发布;无明确公开时限的,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杜绝发生发布日期晚于执行日期的情况。(责任部门:署内各部门、各直属海关,完成时限:长期)
这事被人投诉的么?简直不要太正确
2.海关总署根据新的“三定”方案,对原海关总署权责清单进行修订调整,重点增加检验检疫权责事项,调整后及时对外公开。各直属海关根据新的“三定”方案,按照总署的指导对本关权责清单进行修订调整,重点增加相应的检验检疫权责事项,调整后及时对外公开。(责任部门:海关总署政法司、各直属海关,完成时限:随中编办要求同步进行修订调整)
坐等三定公布,各位关爷!金二你们到底是怎么打算的?是立刻上,还是暂缓等检验检疫事务并入,一起给个说法呗,咱们小关务很紧张呢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随办随公开,确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原因不能公开的,应说明原因,报本级政务公开机构审核。(责任部门:海关总署办公厅、各直属海关,办理时限:随办随公开)
4.海关总署根据新的“三定”方案,对原《海关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修订调整,重点增加检验检疫随机抽查事项,调整后及时对外公开。建立“双随机”作业信息化系统,通过海关业务现场大屏、查询终端、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各关子网站、海关新媒体、企业申报端等渠道,公开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责任部门:海关总署稽查司主办,协办:政法司、关税司、监管司、加贸司、卫生检疫监管司、动植物检疫监管司、检验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各直属海关。完成时限: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在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有特殊规定的依特殊规定)
双随机公式力度空前,后面各种查的数据我们都能看到啦
(二)做好海关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
5.根据财政部有关工作统一布置,及时公布海关预、决算信息;公布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文件,按规定做好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公示;海关涉案财物变卖处理情况按《拍卖法》规定事前在相关媒体和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公开。(责任部门:海关总署财务司、各直属海关,完成时限:长期)
海关政府采购信息,招标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变更公告、采购文件及合同等内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公开。(责任部门:海关总署采购中心,完成时限:长期)
这些好像没咱们关务啥事,各种第三方请鼓掌吧!
进一步做好海关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外公示。(责任部门:海关总署稽查司主办,协办:办公厅、政法司、监管司、缉私局、通关业务司、卫生检疫监管司、动植物检疫监管司、检验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各直属海关)
行政处罚,七日公示,我就问你怕不怕?海关的各位哥哥们,我们已经招不到报关员了!
6.发布全国货物检验检疫概况、口岸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口岸核心能力动态监管信息、进口工业产品不合格信息、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结果、进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情况、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及饲料安全风险监控情况、不合格进口食品化妆品信息、进口缺陷工业产品风险处置信息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责任部门:海关总署通关业务司、卫生检疫监管司、检验监管司、动植物检疫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完成时限:长期)
要的,都是为了咱老百姓,附议
(三)围绕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强海关政策解读。
7.做好海关承办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议题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海关总署主要负责同志是海关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进一步提高海关负责同志、新闻发言人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频次,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责任部门:海关总署办公厅,完成时限:年内)
就是,你们是第一解读人呢!但是不要藏着掖着等解读文件写好一起发公告啊,还有啊,解读呢,细化一点咯,不要学那些搞aeo认证的人成天解读都是抄袭你们海关ppt,那没意思嘛
8.出台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政策性文件时,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鼓励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责任部门:署内各部门、各直属海关,完成时限:长期)
对对对,强烈点头!给你们笔芯!
9.重点做好海关打击“洋垃圾”走私、“蓝天2018”专项行动相关政策解读及新闻宣传,不折不扣地将禁止“洋垃圾”进口这一生态文明建设标志性举措落实到位。(责任部门:海关总署监管司主办,协办:办公厅、稽查司、缉私局、检验监管司,完成时限:年内)
附议附议,必须严打!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涉及海关工作内容,加强舆情回应。
10.加强涉及海关舆情监测,重点关注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苗头性、倾向性舆情,加强研判,分类处理,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务舆情回应的时限要求及时有效回应。加强与多部门、媒体网站沟通联系,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提升政务舆情处置有效性,消除涉及海关不实信息影响。通过季度新闻宣传总结对各直属海关舆情监测及舆论引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各直属海关发生重大舆情且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批评或约谈整改。(责任部门:海关总署办公厅、各直属海关,完成时限:长期)
莫名的心口一寒,胖剑我会不会被约谈啊?
11.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舆情信息收集和通报,及时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发布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责任部门: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时限:长期)
二、关于“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任务分工及完成时限
(五)进一步推进海关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2.海关总署根据新的“三定”方案,对原海关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修订调整,重点增加检验检疫政务服务事项,按照《海关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调整后及时对外公开。(责任部门:海关总署政法司主办、协办:办公厅,完成时限:7月31日)
执法统一,期待一下
13.不断创新网上办事服务方式,及时将“互联网+海关”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在“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上公布。(责任部门:海关总署办公厅,完成时限:年内)
14.加快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网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海关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国漫游”。(责任部门:海关总署办公厅,完成时限:年内)
15.完善中国海关门户网站交流互动/业务咨询栏目,增加检验检疫业务咨询入口,落实转办和反馈时限,及时答复网民提问。(责任部门:海关总署办公厅,完成时限:7月31日)
关于这里,胖剑我只想说,我也是网民,等着提问
(六)提升海关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6.海关总署开办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加强建设管理。(责任部门:海关总署政法司,完成时限:7月31日)
注意啦,注意啦!行政审批单一窗口!
17.各直属海关加强海关业务现场报关大厅及地方政府政务大厅海关业务窗口的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一服务标准,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责任部门:各直属海关,完成时限:长期)
这个还是等隶属关改造后静观其变吧,这个不知道会怎么发展
18.进一步优化审批方式和作业流程,去繁就简,推进海关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按照“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要求,实现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责任部门:海关总署政法司,完成时限:长期)
同上
19.落实完善《海关内务规范》等制度,加强对海关报关大厅、旅检、邮递及地方政府政务大厅海关业务窗口等监管业务现场日常作风视频检查,加强准军事化纪律部队建设。(责任部门:海关总署政工办,完成时限:长期)
(七)优化海关审批办事服务。
20.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及指南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责任部门:海关总署办公厅主办,协办:关税司、监管司、加贸司、稽查司、通关业务司、卫生检疫监管司、动植物检疫监管司、检验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完成时限:9月30日)
21.对海关规章中需要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有关单证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研究提出精简方案和具体意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责任部门:海关总署政法司,完成时限:8月31日)
2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海关办事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责任部门:署内各部门,各直属海关,完成时限:年内)
办事指南,希望真的成为办事指南!
三、关于“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任务分工及完成时限
(八)强化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建设管理。
23.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及海关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海关门户网站考评指标,定期对海关门户网站及各直属海关子网站进行监测和检查工作,年底开展考评。整合海关政务信息资源,实现海关办事服务事项的前端整合,统一服务入口,大力加强并优化网站搜索引擎功能,实现网站内容可全网站全文检索。强化《海关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修订)》关于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制度要求,定期进行相关培训、考核。年内完成门户网站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相关改造工作。加快海关网站与原检验检疫网站的整合,尤其是做好原检验检疫网站内容的迁移,原则上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以及方便群众、企业办事的服务内容都应进行迁移。(责任部门:海关总署办公厅主办,协办:海关总署信息中心、各直属海关,完成时限:8月31日)
24.严格海关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海关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做好海关门户网站技术防护工作,加强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保障,组织开展网站安全监控及攻防演练。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责任部门:海关总署办公厅主办,协办:科技司、信息中心,完成时限:长期)
吐槽,吐槽,疯狂吐槽,现在的总署官网实在太糟糕了,一会打不开,一会卡死,一会疯狂占用内存,简直不能太---
25.组织开展海关统计数据资源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