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工资标准是职工每月缴费的平均工资处以三十乘以产假天数的总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概念不同,发放主体不同,享受条件不同和实行的范围不同。
一、北京生育津贴工资标准
北京生育津贴工资标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两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2.两者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有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
3.两项享受条件不同。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4.两者范围不同。在实行生育津贴制度的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候,由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生育津贴怎么算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1.生育医疗费:一是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而是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若是正常生存、满7个月以上流产,按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计算。友情提示,若是难产、多胞胎,按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计算。
3.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