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请注意!十八条会计实务税收新政,条条与你有关!

5月1日前后,出了不少新政,很多问题都是会计人日常工作中遇到,又不会处理的,今天统一进行了整理,总有一些对财务人会有帮助,请关注一下内容!
(一)不超过500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
(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
(三)公益性捐赠支出超标准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五)取消企业资产损失报送资料
(六)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和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七)17%和11%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八)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九)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十)明确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税率调整开票等若干增值税问题
(十一)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申报将进行表表比对、票表比对、表税比对
(十二)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十三)油票发票开具新要求
(十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十五)国家税务总局为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进一步简化出口退(免)税手续
(十六)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
(十七)过路过桥费抵扣新政策
(十八)5月起启用2018年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