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孩子抚养义务和探视权关系

如何处理孩子抚养义务和探视权关系
当事人需要将孩子抚养义务和探视权分开处理,因孩子抚养义务和探视权之间并无联系,也无存在冲突的地方,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承担抚养义务、享有探视权利,探视权的行使时间、方式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如何处理孩子抚养义务和探视权关系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