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倒卖文物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倒卖文物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2.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
3.擅自将国有馆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
4.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
5.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
6.走私文物的;
7.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8.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为。
二、倒卖文物罪的构成要件
倒卖文物罪的构成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保护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三、倒卖文物罪立案标准
倒卖文物罪立案标准为:
1.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
2.多次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节;
3.倒卖二级文物的、倒卖一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非法经营数额巨大的;
4.倒卖稀世国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