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14时10分,交警陶庄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杨汾线汾玉路口东侧发生一起汽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汽车逃逸,电动车驾驶员受伤。
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询问得知,肇事车辆为一辆牌号含有389数字的灰色轿车,于是立即通过相关系统查找车辆,发现一辆安徽牌照的银色小型轿车曾出现在事发地点附近,有重大嫌疑。通过仔细分析该小型轿车的活动轨迹,该车虽多在江苏省行驶,但是目前仍然有较大可能在陶庄辖区内。
为防止肇事车辆逃离出省,交警陶庄中队全体警力在多个重点位置设卡拦截,同时警车沿周边道路巡逻查找。15时30分许,民警成功在陶庄镇穿堤公路陶芦线路口抓获浑身酒气的轿车驾驶员王某。在证据面前,王某承认了自己酒后肇事逃逸的事实。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7毫克/100毫升,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新闻来源:善警为民
醉酒驾驶逃逸,有的算算了
醉酒还能逃逸
总想逃逃得了吗 太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