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九江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刘小毛发布我市学习宣传贯彻《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情况,以及开展“四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展等情况,并答记者问。浔阳晚报记者从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小”即我们通常所指的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它们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满足了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吃到价廉味美食品的需求,有些还承载了地方特色饮食文化,如九江的炒粉、彭泽的蒸米粑等,更是城市再就业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另一方面,“四小”作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特殊产物,其脏、乱、差等方面的问题一直为人们所诟病,它们的规范管理也由此成为相关部门日常监管中的重点和难点。
据了解,针对“四小”的共性和不同之处,有关部门分别明确“四小”整治规范的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等,扎实推进了“四小”的整治、规范和提升,着力解决无证生产经营、卫生条件差、管理不规范、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质量控制水平低等问题。目前,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3100余人次,检查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杂店生产经营单位11982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1960余份,规范纠正生产经营行为12160余户次。同时,在充分调研摸排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做好“三登记一备案”等各项工作(对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实行登记管理,对小摊贩实行备案管理)。截至10月底,全市共发放小作坊登记证201家,小餐饮989家,小食杂店登记证1002家。
新闻发布会现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答记者问
1、对于校园周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城区可能好点,但是如果在县里边,问题会比较多,那么如何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有什么样的措施?
答: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关乎每位师生和每一个家庭的健康。今年以来,特别是秋季开学,各地也发生了相应的食品安全事件,这确实是触发了大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很多家长也产生了焦虑。学校及学院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一直是我们监管的重点。在监管方面:一是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开展“护校行动”,每年分别开展春、秋季开学期间和中高考期间等三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双随机交叉飞行检查”。将学校食堂以及为学校配送订餐服务的餐配送单位列入重点检查对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行为。三是实施“洁厨亮灶”推进洁厨亮灶,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四是结合“四小”整治,开展校园周边小餐饮的整治。
2、关于时下流行的打着免费体验保健品宣传口号的老年人健康讲座,食药监部门有什么具体举措?
答:首先,提醒消费者对一些人以健康讲座、打亲情牌、免费体验等形式推介保健食品要非常慎重,大家在选购保健食品时不能盲目听信一些宣传。首先,保健食品和保健品要分清。群众口头上说的“保健品”不一定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职责中所说的“保健食品”。保健品是对具有保健功能的工具、食用物质类等产品的总称;而保健食品(定义)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保健食品质量进行监管,而不是保健品。其次,保健食品要经批准。保健食品有专门的“保健食品标识”(蓝色草帽形状)、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的批准文号,批准文号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数据库内查询。没有蓝帽子的普通食品是不能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
此外,多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直以来非常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科普和宣传,每年都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今年组织了食品药品安全网上有奖知识竞赛、食品药品检验“开放日”等活动,就在10月底宣传活动走进了双峰小学濂溪校区,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
本报讯(浔阳晚报记者 叶涛/文 谢雯/摄)11月16日,九江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刘小毛发布我市学习宣传贯彻《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情况,以及开展“四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展等情况,并答记者问。
浔阳晚报记者从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小”即我们通常所指的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它们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满足了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吃到价廉味美食品的需求,有些还承载了地方特色饮食文化,如九江的炒粉、彭泽的蒸米粑等,更是城市再就业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另一方面,“四小”作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特殊产物,其脏、乱、差等方面的问题一直为人们所诟病,它们的规范管理也由此成为相关部门日常监管中的重点和难点。
据了解,针对“四小”的共性和不同之处,有关部门分别明确“四小”整治规范的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等,扎实推进了“四小”的整治、规范和提升,着力解决无证生产经营、卫生条件差、管理不规范、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质量控制水平低等问题。目前,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3100余人次,检查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杂店生产经营单位11982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1960余份,规范纠正生产经营行为12160余户次。同时,在充分调研摸排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做好“三登记一备案”等各项工作(对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实行登记管理,对小摊贩实行备案管理)。截至10月底,全市共发放小作坊登记证201家,小餐饮989家,小食杂店登记证1002家。
(记者 叶涛/文 谢雯/摄)
1、对于校园周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城区可能好点,但是如果在县里边,问题会比较多,那么如何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有什么样的措施?
答: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关乎每位师生和每一个家庭的健康。今年以来,特别是秋季开学,各地也发生了相应的食品安全事件,这确实是触发了大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很多家长也产生了焦虑。学校及学院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一直是我们监管的重点。在监管方面:一是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开展“护校行动”,每年分别开展春、秋季开学期间和中高考期间等三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双随机交叉飞行检查”。将学校食堂以及为学校配送订餐服务的餐配送单位列入重点检查对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行为。三是实施“洁厨亮灶”推进洁厨亮灶,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四是结合“四小”整治,开展校园周边小餐饮的整治。
2、关于时下流行的打着免费体验保健品宣传口号的老年人健康讲座,食药监部门有什么具体举措?
答:首先,提醒消费者对一些人以健康讲座、打亲情牌、免费体验等形式推介保健食品要非常慎重,大家在选购保健食品时不能盲目听信一些宣传。首先,保健食品和保健品要分清。群众口头上说的“保健品”不一定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职责中所说的“保健食品”。保健品是对具有保健功能的工具、食用物质类等产品的总称;而保健食品(定义)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保健食品质量进行监管,而不是保健品。其次,保健食品要经批准。保健食品有专门的“保健食品标识”(蓝色草帽形状)、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的批准文号,批准文号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数据库内查询。没有蓝帽子的普通食品是不能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
此外,多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直以来非常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科普和宣传,每年都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今年组织了食品药品安全网上有奖知识竞赛、食品药品检验“开放日”等活动,就在10月底宣传活动走进了双峰小学濂溪校区,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
3、“四小条例”里有个明确的规定小食杂店不包括网络销售方式,网络销售方式是不是指现在一些APP可以买的一些外卖和微信上销售的那些私房产品,这些东西是不是不能对它进行监管?
答:我们对于小食杂店有明确的规定:不能进行网络销售,如果需要进行,按照相关要求,必须首先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办理食品店,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才可以进行网络销售,如果像美团或者其他APP中的个体在未进行注册的情况下,就进行销售,是违反了总局第27号令《网络食品销售管理规定》,如果有这种情况,欢迎大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