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适用房六问南昌市政府

转:江西省和国家文件都规定经济适用房购房满五年可以上市交易,南昌市却迟迟不出文件,不让上市交易,让07年已经购房满8年的人民情何以堪,这里我要替广大群众六问南昌市政府。   1.南昌市政府、市领导是否将群众利益和关切置于理政的第一位?这八年南昌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当年的三口之家的毛头小子要结婚成家了,看当年申报经济适用房时写了孩子的名字,如今结婚不能购房,怎么办?城南小区很多一室一厅的房子,一家老小六七口人,如何住?想改善住房条件政策不允许怎么办?   2.当年签定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可是有政府部门相关公章的。如果有效,规定五年可以上市,规定了补齐当时购房价格和房产证上标明的当时同地段房屋价格即可上市。如今这些都没兑现,南昌市政府是否违约,违约责任该有谁来承担?   3.南昌市政府办事效率何在?媒体和南昌市房管局网站都报道过2013年初南昌市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细则已经草拟完成,正在征求意见,如今是2016年,征求意见3年未见成效,什么效率?又是在征求谁的建议。   4.由于南昌市至今没有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细则对群众造成的损失该有谁来承担?孩子不能购房不能结婚;住房条件由于政策因素得不到改善;房间飞涨,政策空窗期给群众造成的改善性购房成本的增加。由于政府不作为造成的损失难道要群众自己买单吗?   5.南昌市房管局和市政府对待群众的态度足够真诚吗?还是在搪塞、敷衍了事?从2012年起就有群众通过电话、政府部门网站询问经济适用房上市政策的事情,开始的回复是等待,后来的回复是在征求意见,在后来是省里政策与国家政策不一,网上很多这样的帖子。同为江西省的赣州和上饶都出了相关政策,省会的南昌市难道不该对群众说点什么吗?   6.最后我要问一问市房管局、市政府和各位领导,你们在考虑谁的利益?是群众的吗?还是你们自己的官位子?你们有听到群众的疾苦吗?
您好: 按照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不能购买其他住房。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与回购操作流程(下称“上市政策”)正在抓紧出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按照上市政策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即可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退出住房保障序列,也可正常购置其他住房。 目前,上市政策正在二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预计近期即可报请市政府审批。 谢谢!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03-07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