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赖旭通过巴中市电视台向本栏目反映通江县法院对您及您的亲属人身侵害一案,认为通江县法院工作人员对您及您的亲属实施了暴力行为。
通江县人民法院院长陈贵平对赖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后进行了回复。回复内容为:赖旭,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查,2014年10月20日上午,您带上86岁行动极其不便的爷爷赖明斗、妻子周琼、姑姑贾建华来我院询问您诉赖思恒“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展情况,分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长李正东对您进行了接访,对您的诉求进行了解释,更换了承办法官,承办法官裴茂森同志到场听取了您的意见,并明确表示将阅卷后一周内确定时间复庭,快速办结。您坚持当天不给一个结果便将其爷爷留在法院,接访工作人员向您宣读了弃留老人的法律后果,您又提出要法院用车将其爷爷送回家的无理要求,经做工作无果。您及同行的家人将其爷爷弃留法院离开时被我院法警制止,制止中您亲属将我院女法警手咬伤。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涉诉信访违法行为的暂行办法》第26条之规定,接访工作人员决定对您控制,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通江公安局干警接警后来到现场,经多方做工作,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将您爷爷带离法院。后来,您到通江县政法委纪检组信访举报后,通江县委政口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就您所反映情况来我院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同时观看了全程录音录像后认为,您将其80多岁的爷爷弃留法院的行为属于涉诉信访违法行为,我院法警是依法履行职责,没有暴力殴打您和您的亲属。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为通江法院点赞,为政府部门点赞老夫还是头一次。
通江法院尽管有个别害虫,但是相信主流永远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