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股不但让农民有了“财产权”,更是对农民的“再解放”。


安义县新民乡乌溪村的村民就开始在葡萄园里清沟排水、施肥洒药,干劲十足。除了是葡萄园的员工以外,这些村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股东。
该村村民在引资发展水果种植园时,并不只满足于出租土地收取租金,而是通过以土地、资金入股的方式投资,成为股东。据了解,这是南昌首个采用土地入股方式的农业合作社。
实际上,并不是所有村民都和陈坚一样乐观,也有在是出租土地还是以土地入股面前纠结了很久。
“把土地交出去了,入股的村民能不能及时了解葡萄园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劳动人员变动、葡萄园盈利情况?”60多岁的老余在决定入股之前心里就有这样的疑惑。部分村民也有着同老余一样的心态。
在和投资者以及村民协商的过程中,就明确规定了要将葡萄园的经营收益信息通过纸质文件及时发放给每一位入股的村民,并且保证每个月至少公布一次。在得到肯定答复后,老余心中的疙瘩也随之解开了,立马将自己的10亩土地入股。
除此之外,对于土地全部入股的村民,葡萄园还优先提供了劳动岗位,解决他们失去土地后的工作岗位。入股土地最多的陈坚如今在葡萄园做一些管理工作,每年能拿到四五万元的工资。
土地折价入股,换来的是合作社和入社农民的双赢。农民变身为股东,不仅可获得土地流转费、红利,还可到合作社打工,获得薪金收入。农民在土地上的收益增加了,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干其他事;离土不离地,不种地了但仍有来自土地的基本保障。可以说,土地入股不但让农民有了“财产权”,更是对农民的“再解放”。